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材料质量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XYT-2026-CG102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材料质量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141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本项目用地面积29088.58平方米,新建4栋建筑,总建筑面积共22141平方米,其中:2#实训楼建筑面积共10500平方米;3#实训楼建筑面积为10500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共41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提供第三方检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材料质量

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材料质量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 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设 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其中专项资质业务检测范围应当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6投标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

3.7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单位(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案由:行贿罪)。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9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4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13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13时00分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