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保财险宜春市分公司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XGT2026189)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宜春市招标条件本人保财险宜春市分公司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2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宜春市分公司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2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家劳务外包单位,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情况如下:
标包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入围单位数量
人保财险宜春市分公司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 72.00 1个
项目概况:
1、采购1家劳务外包单位,为市分公司个人、法人、政府三大事业部及后勤类的非HR人员 提供服务。
2、服务内容:
(1)提供符合项目需求的专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人员等。
(2)供应商应为项目外包人员缴纳社会保障、发放工资等
(3)确保外包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满足项目的需求。
(4)对外包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5)提供人事劳资方面的法律政策咨询,协助处理劳动纠纷等。
3、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1.4项目性质:服务。
1.5服务期限: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 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 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 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 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1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个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 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含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 验结果截图)。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如合同为框架协议类,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下经双方确认的、发生具体采购/服务事项的 相关材料。
2.3.2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2.3.3提供《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 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经 营(活动)异常。
供应商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 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04日,上午08:3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通过发送邮件至申请获取磋商文件,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2、 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4.3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不得转让磋商资格。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14时30分。
5.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江西省宜春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