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三环科技有限公司外部供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SHH招-C2601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三环科技有限公司外部供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277万元,招标人为红河园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1.项目编号:YSHH招-C26019;
2.项目名称:红河三环科技有限公司外部供电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约277万元;
5.最高限价:经审核确认的竣工决算总价的97%计取(即下浮3%);
6.建设内容:
将10kV经开区Ⅰ、Ⅱ、Ⅲ回线改造作为三环科技公司专线使用,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10kV经开区III回延伸,完成经开区III回由科技孵化园区外延伸到园区内的电缆敷设、户外开关箱安装等。新建ZRA-YJV22-8.7/15kV-3*400电缆线路约510米。
2)、2台800kVA箱变10kV电源转供,完成10kV经开区I回物管公司800kVA箱变及10kV经开区II回消防救援大队800kVA箱变转由10kV交通枢纽线供电的电缆敷设、户外开关箱安装等。新建ZRA-YJV22-8.7/15kV-3*300电缆480m, ZRA-YJV22-8.7/15kV-3*70电缆410米,10kV户外开关箱2台。
3)、10kV红钢支线转供,完成10kV红钢支线的电源从10kV经开区III回线改由10kV保税区III回线供电的搭火施工。
4)、10kV线路老旧设备改造:完成3回10kV电缆线路(经开区Ⅰ回、经开区Ⅱ回、经开区III回)设备的更换、操作平台硬化及围栏加装等施工。更换10kV电缆分支箱12台,更换10kV电缆头24套。
注: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为准。
7.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工期:30日历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①若供应商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供应商是社会团体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等其他形式的组织,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④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若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 cn);②截止时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或仅被处于非较大数额罚款的除外)。(此部分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1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0月1 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1.3.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0月1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关联单位情况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预〔2023〕7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专业:机电工程)、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1. 时间 2026 年10月16 日起至2026年10月22日(国家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1方式一: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资料现场报名。
2.2方式二:邮箱获取,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报名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报名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名表及缴费方式发送至供应商报名邮箱;供应商缴费成功并提交报名表扫描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至供应商报名邮箱。供应商报名资料发送后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4.报名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④营业执照。(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 年10月27日 9:30(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6 年10月27日 9:30(北京时间)
地点:蒙自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