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华物业有限公司华苑碧华里11号楼等电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HCG2026-S-08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苑碧华里11号楼等电梯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51.603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安华物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华苑碧华里11号楼等电梯维修工程,电梯运行速度最大为 1.75m/s,最大载重为1000kg,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苑碧华里11号楼等电梯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苑碧华里11号楼等电梯维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 的营业执照;
2.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 项目需包含〔电梯制造及电梯安装〕,子项目中需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及以上(若子项目未体现级别,则许可参数须满足V≥1.75m/s;若许可参数未体现速度, 则须提供型式试验证书,证书的额定速度满足≥1.75m/s);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需提供代理商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项目需包含(电梯安装),子项目中需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 以上(若子项目未体现级别,则许可参数须满足V≥1.75m/s;若许可参数未体现速度,则 须提供型式试验证书,证书的额定速度满足≥1.75m/s)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含(电梯制造),子项目中需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 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若子项目未体现级别,则许可参数须满足V≥1.75m/s; 若许可参数未体现速度,则须提供型式试验证书,证书的额定速度满足≥1.75m/s);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 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人授权 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请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获取地点:天津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0 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