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河口海岸工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横沙浅滩现场观测技术辅助服务公开询比公告

(招标编号:SHHK-ZBDL-2026015)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横沙浅滩现场观测技术辅助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15万元,招标人为长鸿河口海岸工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预算:21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SHHK-ZBDL-202601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SHHK-ZBDL-2026015)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缴纳社保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

3、供应商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方向);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获取询比文件时间内);

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应能自主取得长江口区域各潮位站(长兴、横沙、中浚等站点)的实时潮位资料,且应有各潮位站资料应用的有效协议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格文件及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且与供应商主体一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10时00分到2026年10月19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2日14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