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NO.2025G1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NO.2025G1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20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美都嘉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NO.2025G1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NO.2025G1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四至范围:北至七宝路,东至同舟路,南至捷运大道,西至河清路。地块南侧有现状轨道交通4号线,东侧邻近现状地铁站。总用地面积18534.75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18534.75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1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87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Rb商住混合用地,其中商业建筑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12%-15%。暂定建安工程费约32000万元,最终以实际工程结算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自2021年10月01日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类(厂房、仓储除外)总建筑面积在56800m²及以上的造价咨询服务(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业务范围须涵盖工程预算审核或招标控制价审核或投标报价审核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结算审核内容。时间及总建筑面积以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为准,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未体现总建筑面积的,以项目批文或投资备案证为准,同时须提供项目批文或投资备案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格审查业绩、投标人评分业绩及项目负责人评分业绩不可兼得。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

保机构出具近6个月(2026年4月至2026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

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本项目控制价清单编制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2日17时00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费用: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14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NO.2025G1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1.2最高投标限价:

苏价服(2014)383号文标准的50%。

1.3项目概况:

NO.2025G1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四至范围:北至七宝路,东至同舟路,南至捷运大道,西至河清路。地块南侧有现状轨道交通4号线,东侧邻近现状地铁站。总用地面积18534.75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18534.75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1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87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Rb商住混合用地,其中商业建筑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12%-15%。暂定建安工程费约32000万元,最终以实际工程结算为准。

1.4招标内容:

1、NO.2025G1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各项审核工作,保证资料的完整,程序的合规,对工程量进行核实,做到价格有依据。

2、做好NO.2025G1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其零星工程的工程概算审核,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审核)审核,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审核,投标报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配合完成工程计量支付和工程变更立项审核工作,及时出具审核报告或意见。

3、每月完成跟踪审核,参加相关工程例会,撰写工程造价咨询月度报告。3.1变更、签证、工程联系单等签署审计意见前,报送南京美都嘉业投资有限公司审批,并

抄送玄武区土地储备中心,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作为审批价款依据。3.2固定周期向南京美都嘉业投资有限公司及玄武区土地储备中心报送跟踪审计月报、季报。

3.3遇到重大事项(大额变更、重大索赔、程序违规)即时专项报告南京美都嘉业投资有限公司及玄武区土地储备中心。

4、配合完成南京地铁集团审计云平台资料上传工作。

5、委托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6、对于咨询人的驻场要求:在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期内,咨询人应派1名造价人员常驻现场,每月不少于20日,如遇到特殊情况,咨询人增派人员协助,满足委托人的工作需求。

1.5服务期:

单个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出具咨询意见或报告时间根据委托人提供咨询资料时间和工程建设需求确定,若委托人提供咨询资料延后则时间相应顺延,若增加工作内容具体完成时间另行

约定。

二、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