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充电系统与停车场建设及运营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60434FW0024-006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凤城市充电系统与停车场建设及运营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6.78万元,招标人为凤城嘉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凤城市充电系统与停车场建设及运营项目监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凤城市充电系统与停车场建设及运营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凤城市充电系统与停车场建设及运营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 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服务·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 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并且[服务·监理·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乙级](含)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管能力;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含)或以上或[注册监理 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 加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 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2)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材料。

注:“以上材料齐至并符合要求启方可购买文件。”招标义任告价:八民币500元,皆 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 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七、其他

招标范围: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场地20年使用权、占有权和收益权。项目 占地面积35144平方米,共计62处,含公共点位17处、机关事业单位点位24处、乡镇点 位21处。在经营权转让的国有土地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370台(497个枪)及新增经营车位 1351个(包含充电桩车位497个),其中:120kW直流快充充电桩105台(210个枪)、7kW充电 基础设施243台(243个枪)、客车充电桩2台(4个枪)、货车/重卡充电桩20台(40个枪), 场地平整硬化(部分围墙建设)、信控照明、给排水(停车场)、标线标牌、配套电力增容变压 器、变配系统、10KV电力外线、监控系统、配套消防设施、配套附属设施、停车收费系统 等监理。

预算金额:116.78万元

服务期限:365日历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