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纪念馆辅房部分区域木门窗及木作结构件翻新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Y-Z260394)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陈云纪念馆辅房部分区域木门窗及木作结构件翻新修复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5 万元,招标人为陈云纪念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包含样板制作(含各区域色彩样板)、拆除工程、木结构修复、木门窗修缮、缺失门扇原样重做、五金件全部更新、附属配套作业、垃圾清运、全套竣工资料编制、质保售后服务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相应规定为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陈云纪念馆辅房部分区域木门窗及木作结构件翻新修复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陈云纪念馆辅房部分区域木门窗及木作结构件翻新修复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其他资质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首页”一专项查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首页”查询);(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

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5)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各类供应商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受陈云纪念馆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陈云纪念馆辅房部分区域木门窗及木作结构件翻新修复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其他资质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首页”一专项查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首页”查询);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5)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各类供应商采购;(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陈云纪念馆辅房部分区域木门窗及木作结构件翻新修复项目

2、项目编号:JY-Z260394

3、项目预算:建安费 65 万元

4、项目内容:本项目包含样板制作(含各区域色彩样板)、拆除工程、木结构修复、木门窗修缮、缺失门扇原样重做、五金件全部更新、附属配套作业、垃圾清运、全套竣工资料编制、质保售后服务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相应规定为准。

6、工期: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

7、服务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朱枫公路 3516 号

8、最高限价:64.4813 万元

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结束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14、其他说明: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于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附件)中所述的建筑业行业。

三、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供应商请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3 日,每天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参加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 1000 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报名同时请携带下列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文件递交截止/磋商会议的时间: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2、磋商会议的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

五、文件递交/磋商会议的地点:1、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

3、响应文件递交另需携带其他材料:1)法定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