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长春分行营销物品定点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CS26041(CG))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招标条件本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长春分行营销物品定点供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5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JLSCS26041(CG).

2.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长春分行营销物品定点供应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入围供应商数量:4家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8家时,项目流标)

5.项目预估金额:5500万元(全周期,不承诺份额)。

6.采购需求: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长春分行营销物品定点供应项目。

7.合同履行期限:2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服务目标: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并提供优质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法性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1.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2.诚信要求

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自己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3.公正性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 项下的采购活动。

4.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5.财务能力

5.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 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服务能力要求

6.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长春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6.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长春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服务能力。

7.其他要求

7.1供应商承诺若入围本项目,项目项下资金往来通过公司在工行账户进行结算。

7.2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3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在职人员关联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 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3、方式:网上递交材料。投标单位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 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 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 效投标处理。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 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一年(2025年-2026年)内至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及可 查询的账号密码;

(2)营业执照;

(3)提供裁判文书网近三年(2023年至今)投标人及法人(负责人)无行贿罪截图加盖公章;

单位近一年(2025年-2026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证明材料;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