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随县明阳塘矿区南矿段饰面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施工总承包产销一体化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ZCS2026100901)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随州市,随县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省随县明阳塘矿区南矿段饰面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施工总承包产销一体化监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5.45万元,招标人为随州市汉随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1、项目编号:JZCS2026100901

2、项目名称:湖北省随县明阳塘矿区南矿段饰面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施工总承包产销一体化监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5.45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如有):95.45万元(人民币)

6、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随县万和镇、吴山镇。(2)建设规模:开采矿种为饰面用花岗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原石275万m³/年,花岗岩荒料90万m³/年,范围面积1.2157km²,由17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自711.2米至512米。查明饰面用花岗岩矿资源量矿石量8050.6万立方米(荒料量约2753.5万立方米);

7、招标范围:建设规模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基建采准平台、开采台阶、清扫平台、最终边坡、排土场、截洪排水系统等)、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工程计量等监理工作以及设备采购验收等提供监理服务。

8、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365日历天

9、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14174.646196万元。

10、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4)投标人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相关主体(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矿山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矿山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 2026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下列材料:①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附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报名;②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采购项目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随州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递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