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安市通达供热有限公司2026年度原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YZB-2026-01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

一、招标条件本大安市通达供热有限公司2026年度原煤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52万元招标人为国建建工集团大安市通达供热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安市通达供热有限公司2026年度原煤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安市通达供热有限公司2026年度原煤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3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09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将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邮件回复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4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4日 09时30分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受国建建工集团大安市通达供热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大安市通达供热有限公司2026年度原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6年11月24日9时30分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大安市通达供热有限公司2026年度原煤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YZB-2026-013;

3、预算金额:752万元;

4、招标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元)备注

1 褐煤原煤 1、低位发热量:3400大卡 (±100)

2、空干基挥发分:≥30%

3、全水分:≤35%

4、空干基灰分:≤22%

5、全硫分:≤0.5%

6、固定碳:≥38%吨 5000(以实际发生量为准)510 含税到货单价(13%增值税)

2 褐煤原煤 1、低位发热量:3900大卡 (±100)

2、空干基挥发分:≥30%

3、全水分:≤35%

4、空干基灰分:≤22%

5、全硫分:≤0.5%

6、固定碳:≥38%吨 5000(以实际发生量为准)640 含税到货单价(13%增值税)

3 烟煤原煤 1、低位发热量:3500大卡 (±100)

2、空干基挥发分:≥18%

3、全水分:≤10%

4、空干基灰分:≤42%

5、全硫分:≤0.5%

6、固定碳:≥35%吨 3000(以实际发生量为准)590 含税到货单价(13%增值税)

5、交货期:2026年12月20日前全部入库;

6、供货地点:国建建工集团大安市通达供热有限公司储煤场(采购人指定地点,安全落地 视为交货);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合格标准,满足本项目参数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按规定通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此次招标项目需求的采煤生产企业或煤炭加工企业或煤炭经销企业;

3、财务要求:近三年 (2023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 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 起至2025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2月31 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 的企业完税证明;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违反这 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 2026年11月9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00, 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将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邮件回复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发送扫描件时请提供以下文件原件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24 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