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华曜化工有限公司(云南曲靖麒麟煤化工有限公司三厂超低排放改造)机、焦侧除尘及脱硫脱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X-2026-023-396-4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

一、招标条件

本曲靖华曜化工有限公司(云南曲靖麒麟煤化工有限公司三厂超低排放改造)机、焦侧

除尘及脱硫脱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776万元,招标人为曲靖华曜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2X65孔、TJL5550D型(5.5m)捣固焦炉,年产干全焦120万吨。改造范围:机侧烟尘治理、焦侧烟尘治理、焦炉烟气钙基干法脱硫+原SCR脱硝系统优化、新增备用SCR脱硝系统(按焦炉烟气60%负荷设计)、脱硫布袋除尘器布袋及部分袋笼更换并新增气力输灰与储灰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曲靖华曜化工有限公司(云南曲靖麒麟煤化工有限公司三厂超低排放改造)机、

焦侧除尘及脱硫脱硝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曲靖华曜化工有限公司(云南曲靖麒麟煤化工有限公司三厂超低排放改造)机、

焦侧除尘及脱硫脱硝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1.7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别提示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只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投标人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

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

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

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人员配备须满足下列要求的人员:

(1)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待建工程责任承诺”)。提供身份证、公告发布时间后打印的个人参保证明、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

(2)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提供身份证、公告发布时间后打印的个人参保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9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3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