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阳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资产盘活融资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HYJGK2026-02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博乐市阳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资产盘活融资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博乐市阳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本项目全流程融资牵头、计划管理、主承销及整体中介统等等服务,详见招标
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博乐市阳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资产盘活融资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博乐市阳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资项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项目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名顾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或投标人具备非金融企业债如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资产支计划管理人可合法开展资产证券业务,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任一方须具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资格。可合法开展资产证券业务,提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资产管理、私募资产管理业务。(3)具有熟悉资产支持证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承销能力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提供服务的能力(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曾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谈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
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
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
的工作和资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
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贵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贵整个合
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4、信誉要求:有良好执业记录与市场声答,近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失信、业务被智
停记录(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gsxt.gor.cn)、“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
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怎戒名单,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否则将否决其
投标。(2)单位可以通过网上查询,自己承诺等方式来证明。: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8日10时00分到2026年11月03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意向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PDF格
式)发送至邮箱报名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11时00分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