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告』哈尔滨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兰支行大米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G-ZKHW-GK018)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呼兰支行大米采购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本次采购预计为 15元/公斤,具体数量可根据实际需求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支持按批次分阶段供货,招标人为哈尔滨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兰支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呼兰支行大米采购招标项目
2.2招标范围:
1. 职工福利:共计 513人,每人 100斤,合计 51300斤;
2. 食堂保障:25家基层食堂和机关食堂,合计 26900斤;总量合计:78200斤(39100公斤)采购单价预计控制在 15元/公斤以内,本次大米采购项目具体采购量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交付并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包装要求:包装应采用食品级包装材料,具备防潮、防虫、防鼠等功能,确保大米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质量不受影响。包装袋需清晰标注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生产厂家、产地、配料表、营养成分表等信息,且标识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2.3招标控制价:本次采购预计为 15元/公斤,具体数量可根据实际需求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支持按批次分阶段供货。
2.4 合同履约期:2026年 12月 10日-2026年 12月 25日
2.5 交货地点:自提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3)投标人若为产品代理商,需提供产品原厂授权原件和原厂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法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核查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11月 04日至 2026年 11月 1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08时 30分至下午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逾期不予受理。对公汇招标文件费 500元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文件时把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备注好所投的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发送:联系人、联系电话、文件费回执单、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 11月 25日 09时 00分。5.2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