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发建水新能源有限公司红河州开远市化工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水县片区集中式光伏项目(岔科光伏发电项目、岔科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包含线路)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红河州开远市化工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水县片区集中式光伏项目(岔 科光伏发电项目、岔科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包含线路)服务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受红发建水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就 红河州开远市化工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水县片区集中式光伏项目(岔科光 伏发电项目、岔科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包含线路)服务进行竞争 性磋商采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 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红河州开远市化工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水县片区集中式光 伏项目(岔科光伏发电项目、岔科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包含线 路)服务
项目编号:HLZB-2026-08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预算金额:25万元
最高限价:25万元
项目概况:红河州开远市化工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水县片区集中式光 伏项目。本项目是红河州开远市化工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电源项目之一。 项目新建集中式光伏电站,规划装机容量130MW,配套建设光伏阵列、逆变器、 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升压站、主控室、值班休息室、检修道路等 配套设施。
采购内容:按照采购人工作需求,完成本项目光伏电站场区及送出线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技术咨询服务所需 的现场踏勘、环境现状调查及监测、文件编制工作;严格遵照国家及云南省现行 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开展技术工作,编制光伏电站场区及送 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含必需的专项评价及专题报告)及相应 环保技术文件;协助建设单位归集、整理、组卷光伏电站场区及送出线路工程环 评报批及环保验收、应急预案备案全套资料,全力配合建设单位开展报批报审工
作。投标人保证提交的调查成果、报告、报批资料符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受理审 查的技术规范,并取得相关批复和回执。若项目光伏电站场区及送出线路工程现 场调查核实后涉及环境敏感区,或需开展大气环境、电磁环境、环境风险等专项 评价(专题)的,需同步完成光伏场区及送出线路对应专项调查评价及专题报告 编制工作,全程配合完成环评报批相关工作,所有工作成果须满足项目光伏电站 及送出线路工程建设的技术要求及行政审批报审受理的全部合规条件。
项目地点:红河州建水县。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合同履行期限:自工期起算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并提交报审;涉 及环境敏感区或需编制大气环境、电磁环境、环境风险等专项评价(专题)的光 伏电站及送出线路项目,自工期起算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并提交报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2025年10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 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单位,可仅提供 纳税申报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应纳 税额为零时,证明材料可为税务系统打印的申报表)。
3.2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材料:2025年10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以费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未满三个月 的单位,可仅提供社保申报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提供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的单位,可提供公司内部自 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资金证明 文件。【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 2023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应赋全国统一验证码,否则不 予认可】
4.2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未被列入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 zxgk.court.gov. 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 询为准)。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纳入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管理, 未被平台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失信黑名单,信用记录良好, 可正常开展新能源、输变电类项目环评及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提供证明资料, 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3.项目组成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不含项目负 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生态环境、环境科学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 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 时,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方式:将以下资料(①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公告附件获取);②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③文件费缴费凭证)整理为1个PDF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获取磋商文件。
3.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蒙自市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蒙自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