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公共交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公共汽车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GJ-202605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共汽车车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26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共汽车车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共汽车车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6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共汽车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单位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共汽车车 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 11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JGJ-2026059
项目名称: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共汽车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拟采购新能源公共汽车车辆200台(8.5米公交车辆140台,12米公交车辆60 台)
最高投标限价:8.5米车辆92万元/辆,12米车辆123万元/辆
供货地点:长春市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供货期:8.5米车辆2026年12月31日之前交付,12米车辆2027年1月30日之前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此项目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 法性负责。
3.①近三年(2023年至今)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www.gsxt.gov.cn/ index.html)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 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近三年 (2023年至今) 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 wenshu.court.gov.cn) 上有行 贿犯罪行为;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 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确认参加投标者,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作成一 个PDF格式文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 系的,视为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注: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将另行组织招标流程。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