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高新技术未来产业园(A区)35kV电力接入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049号)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

一、招标条件本云和县高新技术未来产业园(A区)35kV电力接入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204.18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 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0,招标人为浙江云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110kV云和变35kV备用间隔至云高变云晶变2回,全线路采用架 空加电缆敷设方式,新建线路路径长度5.8公里,其中新建架空双回路线路3.1 公里,双回路临时过度方案架空线1.2公里,双回路电缆线路1.5公里,电缆截 面采用400mm2,架空导线采用240/30.另沿新建架线路敷设2根24芯光缆至云高 变、云晶变,其中架空OPGW光缆2*4.3公里,管道光缆长度约2*1.5公里,沿10 千伏架空线路架设ADSS光缆0.5千米,双排电缆沟140米,8+2排管290米,12+2 排管410米,24排管470米,2*4拉管1200米,12+2拉管400米等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和县高新技术未来产业园(A

区)35kV电力接入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云和县高新技术未来产业园(A区)35kV电力接入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 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电力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监管

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三级及以上承装 (修、试)(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9日 00时00分到2026年10月24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4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报名人须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表、投 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丽水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云和县高新技术未来产业园(A区)35kV电力接入系统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财政安排,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浙江 云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 式确定总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110kV云和变35kV备用间隔至云高变云晶变2回,全线路采用架空加电缆敷 设方式,新建线路路径长度5.8公里,其中新建架空双回路线路3.1公里,双回 路临时过度方案架空线1.2公里,双回路电缆线路1.5公里,电缆截面采用400mm

2,架空导线采用240/30.另沿新建架线路敷设2根24芯光缆至云高变、云晶变

,其中架空OPGW光缆2*4.3公里,管道光缆长度约2*1.5公里,沿10千伏架空线 路架设ADSS光缆0.5千米,双排电缆沟140米,8+2排管290米,12+2排管410米, 24排管470米,2*4拉管1200米,12+2拉管400米等工作。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 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专项设计、预算编制等所有 设计;协助配合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 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 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 如下:

2.2.1工程设计: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施工图预算 、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以及各阶段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 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工作内容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 相关的深化设计(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的评审费、图审费及专家费由承包 人承担)以及为完成相关施工图需要对招标人现有初步设计成果进行修改或补 充完善初步设计工作。要求进行限额设计(按初步设计批复中相应工程费用进 行最高限价设计)等。

在初步设计修改完善或本项目所有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单位所有图纸均需招 标人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2.2.2材料设备采购:包括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 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2.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 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2.2.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配合完成尚未完成的所 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检验、施工图审查、工程竣工验收 及各类专项验收、工程备案及产权办理、工程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保修服务等。除必须由发包人委托并支付的费用外(如各类检测检验、工程 竣工、工程备案及产权办理等),其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价 内。

2.2.5总承包管理: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 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包括:配合相关手续办理、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审核送审、竣工图制作、工程 备案、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3计划工期:建设期总工期30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及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达到 供电条件所有工期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 要求:

☑3.2.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 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 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 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3其他:(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 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承担; (2)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联 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联合体投标的, 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4近三年(开标之日前3周年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完成过35

千伏及以上的电力输电线路新建或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 化)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 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 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同时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 证书的提供);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 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 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 。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 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 录的信息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7月1日起 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7月1日起 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

3.14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 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 能力。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3.1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 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 的能力;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 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3.1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3.17投标人禁止从事一切非正常投标活动。

3.18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 n)列入“黑名单”或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3.19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 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 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 电力行业“黑名单”。

3.20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 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 相应项目的应答。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应答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4日上午08:30— 12:00时;下午14:30--17:00时;报名人须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表、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上午09: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 述截止时间前送至丽水市。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本公告要求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丽水市。

5.5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上午09: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