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北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及代配代煎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77-26GZTP4QY0704

项目名称:粤北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及代配代煎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07.11621万元(每年53.558105万元),其中包组1:59.525582万元;

包组2:47.590628万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粤北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及代配代煎服务采购项目(二次)2.标的数量:2项

2.标的数量:2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粤北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及代配代煎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其中包组1:中药饮片供应服务2;包组2:中药饮片代配代煎服务,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一次;

(3)本项目分为2个包组,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组中所有相关的标的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包组1、包组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一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仅在评审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

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2)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供应商属于所投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属于所投中药饮片批发或零售或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3.7.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7.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0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