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补充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56-2640A000036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招标条件本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补充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56-2640A0000369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补充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项目内容: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根据报名情况补充入围2-3家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期限 最多三年。
采购预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故本项目我行费用预算为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 的的财务审计报告(每份报告应至少包含:1)审计报告正文、2)资产负债表、3)利润表 或收入费用表(事业单位提供)、4)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2025年财 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 1个月的增值税纳税证明文件和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提供税务局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
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 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未被列入“行业黑名单”及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灰名单”(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或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提 供证明资料)。
投标人应具有营业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明 文件,房产证明文件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营业办公场 所房产证明文件和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自投标人提交参与报名本项目之日起最近 一个租赁期的租房发票,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 【此项中房产证明文件可以是加盖投标人和产权方公章的复印件(产权方为个人的,由产权 人在复印件上亲笔签字)】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 自有房产证证明文件【此项中房产证明文件可以是加盖投标人和第三方公章的复印件(第三 方为个人的,由产权人在复印件上亲笔签字)】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 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及房产证明文件【此项中房屋 租赁合同和房产证明文件可以是加盖投标人和产权方以及第三方公章的复印件(产权方、第 三方为个人的,由产权人、租赁人在复印件上亲笔签字)】,以及第三方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 其房产内经营办公的证明文件。
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有符合以下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库: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14.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具有代理采购活动所必需的保密条件和设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3.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上述时间、
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3.1营业执照副本。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
3.3投标人营业办公场所相关证明文件(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材料)
4.售价:每套300.00元整人民币,现金缴纳,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