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关于2026年度」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长春地区员工2027年度洗衣服务
(招标编号:GNGITC-JL-2611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长春地区员工2027年度洗衣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长春地区员工2027年度洗衣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长春地区员工2027年度洗衣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4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6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6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
七、其他
招标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长春地区员工2027年度洗衣服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GNGITC-JL-26110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长春地区员工2027年度洗衣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长春地区员工2027年度洗衣服务。
2.2 招标范围:为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长春地区员工提供洗衣服务。
2.3 服务期限:一年。
2.4 服务要求:提供优质洗衣服务。
2.5 采购预算:79.32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标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出现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及“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 不得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 未被列入“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3.2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为本项目供应相应货物及提供售后服务。(本项目接受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
3.3 投标人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屋产权证和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办理房屋租赁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其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4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财务状况表(包括财务状况表,资金负债表,利润表)。(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5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财务状况表(包括财务状况表,资金负债表,利润表)。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新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
3.8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9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拟投标人员工如存在亲属关系,应承诺不影响本次招标的公正性。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声明函(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3.10 授权人须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法人参与投标无需提供,个人工商户单位负责人参与投标无需提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
4.2 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保安服务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3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邮寄费须由投标人自行支付。
4.4 有效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6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