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鸿途商贸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物流运输项⽬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1日
⼀、招标条件:
本新疆鸿途商贸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物流运输项⽬(招标项⽬编号:E6604004006260574)
已由第四师发展和改⾰委员会以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发改委备〔2026〕43号批准建设,
项⽬资⾦来源为企业,招标⼈为新疆鸿途商贸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项⽬⼰具备招标条件,现进⾏公开招标。
⼆、项⽬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所在实施地区:新疆⽣产建设兵团·四师
2.本次招标项⽬的建设地点:可克达拉市
3.项⽬⼯程规模:采购10辆新能源纯电重卡(含挂⻋,电池容量400kWh,续航约为220-260km之间)
4.标段⼯程规模
(1)E6604004006260574001001新疆鸿途商贸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物流运输项⽬,
【标段⼯程规模】:采购10辆新能源纯电重卡(含挂⻋,电池容量400kWh,续航约为220-260km之间)。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资格要求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供货期(天)E66040040062新疆鸿途商贸物流有限采购10辆新能源纯电重卡(含挂⻋,电池容量400kWh,续航60574001001责任公司物流运输项⽬约为220-260km之间)(详⻅招标⽂件供货要求)。投标⼈条件:(1)投标⼈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或者其他组织,且信誉良好,在⼈员、技术、履约等⽅⾯具有与本招标项⽬相应的服务能⼒的国内制造商或国内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2)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或所代理⽣产⼚家(制造商)近三年内(2023年1⽉1⽇⾄投标截⽌时间前)制造或销售同类项⽬业绩⾄少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财务要求:投标⼈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投标截⽌时间前⼀个⽉基本开⼾银⾏出具的资信证明(抬头、格式不限,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单位与银⾏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资信证明)。投标⼈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4)信誉要求:投标⼈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的通知”第⼗九条、第⼆⼗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须提供⾃拟格式的信誉承诺书和信⽤中国⽹站查询截图,截图含: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被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查询截图)。(5)其他要求:⼀个制造商对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各,仅能委托⼀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五、招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10⽉21⽇00时00分⾄2026年10⽉26⽇23时59分
六、投标⽂件的递交
1.投标⽂件递交截⽌时间:2026年11⽉10⽇10时30分
七、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6年11⽉10⽇10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