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中国通信服务上海公司S型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6-2028年中国通信服务上海公司S型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CTZB0090-2026-2750),招标人为上海市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 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中国通服关于支撑型外包业务(S型业务)集约化管理的战略要 求,构建“合规守底线、运营保平稳、统筹强集约、采购提效能”的管理体系,故启动上海 公司S型供应商采购。本项目采购预算预估含税13.20亿元,其中S1预估含税2.50亿/年,S2 预估含税4.10亿/年,以实际结算为准。
1.2招标内容:S型支撑型外包服务包含S1及S2两种服务。S1是指公司向外包供应商采购 支撑服务,S2是指公司向外包供应商采购短期、临时性、灵活劳务服务。主要涵盖设计、 施工、综维、装维、增值服务、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供应链服务等专业领域的支撑服务。 实施地域:全国。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支撑服务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0.25%;投标人投标报 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按自然年度对供应商评估,后评估获评“C””D” 级,将终止合作)
1.6适用范围:中国通信服务上海公司及下属专业公司 (11家),包括:上海邮电设计咨询 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共联通信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电信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上海 市建筑通信网络有限公司、中通服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中通服海洋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中英海底系统有限公司、上海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云杉苑分公司。
注:船员(特殊行业)不纳入本次采购范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 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载明的名称须与投标主体名称保持一致。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 提供承诺书,请参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1.6投标人须承诺根据【国办发〔2016〕1号】文件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 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须提供承诺书,请参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1.7投标人须承诺为全部服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须提供承诺书,请参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1.8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需提供合法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供资质证书、 备案证明等各类证明材料载明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主体名称保持一致。
(1)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备案制,不分类别、不分等级),或通信工程施工 等级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1.9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前一天止与本项目同类的服务 支撑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
(1)需提供项目合同(含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
的内容、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含框架协议)签订为准。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 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的,予以认可。
a.如提供单项合同的,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
b.如提供框架合同内有体现合同总金额的,业绩金额以框架合同签订为准,但须提供至少一 份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须有甲方盖章)或结算单(须有甲方盖章)或发票复印件为证。
c.如提供框架合同内未体现合同总金额的,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须有甲方盖章)或 结算单(须有甲方盖章)或发票复印件合计为准。
(2)业绩签署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主体名称一致,或为投标主体下属分支机构名称。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 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其他事项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招标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或者与本采购项目的相关负责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通服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通服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 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通服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体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 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购活动的;
(19)被中通服纳入总部级或省级供应商负面清单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30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11月4日17时00 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0日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文件邮寄至上海市长宁
5.2.1投标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 快递时间。
5.2.2投标人可自行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楼下后通知招标代理人员获取。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