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关于2026年度」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QJ-2026-02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0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600000.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

投标人为代理销售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2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 投标车辆需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救护车产品,提供网页截图;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3.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所有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1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郑州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南郑州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受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委托,就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QJ-2026-025

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600000.00 元,最高限价:600000.00 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1 采购内容及范围:救护车 5 辆,包含车辆及随车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质保期内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6.2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包。

6.3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10 月内交付。

6.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6.5 质保期:底盘 3 年或 6 万公里(先到为准),所有改装部分 2 年。

6.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

投标人为代理销售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2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 投标车辆需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救护车产品,提供网页截图;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3.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所有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活动者请于 2026 年 11 月 5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被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邮箱,且真实有效)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司公章以 PDF 格式发至邮箱内,邮件标题注明“XX 公司领取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资料”邮件内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审核的单位,我公司将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

2. 售价:0 元。

所有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晰、完整的,且加盖单位鲜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买采购文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 年 11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郑州市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