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溪市总医院中医院院区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XYD2026-G458)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
一、招标条件
本贵溪市总医院中医院院区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40 万元,招标人为贵溪市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JXYD2026-G458
项目名称:贵溪市总医院中医院院区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0000 元/年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1 月 5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现场报名。售价:0 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1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1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溪市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进行报名(报名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支持《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 号】的规定。
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时现场核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