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聚欣绿算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聚欣绿算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610-469007-04-01-97423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聚欣(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聚欣(海南)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为100000万元,本项目已具有了开展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东方市;

2.2.项目建设规模:新聚欣绿算中心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为集数据中心与产业用房于一体的建设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80,094.17 m²。项目主体建筑采用框架结构,由两栋数据中心、一栋高层厂房及附属门卫岗亭组成,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室外及能源附属设施,整体形成功能分区明确、产储一体的数据产业园区。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承担项目工程总承包批复范围内设计、采购、施工、竣工及缺陷修复;工程总承包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涵盖从施工图设计(包括对前期设计成果的优化)、预算编制、基坑支护设计、以及需要的临水、临电、临时道路、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设施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至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包括项目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所有施工内容)、配合相关认证及所有相关手续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

2.4.招标控制价:77722.59万元,其中:施工:70317.31万元,设计:1867.89万,采购费人民币 5537.59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7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投资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资格。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安装方案)、施工经验等)。

4.2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_年10月29_日_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_2026_年11月5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5.2地点:在海南省海口市。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各联合体单位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须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以上资料除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外:其他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相关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投标人的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09时00分。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1月18日09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