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7-2028年制水公司后勤设施、设备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7-2028年制水公司后勤设施、设备维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本部和下属各水厂、泵站管理所、设备检修所及金山海川公司的后勤设备设施零星维修保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养护维修、水电维修、配电间每天日常巡视、配电间以外的电气维修、配电间内(除电气柜、变压器、电气辅助设施等以外)的其他维修电话系统维保、感应门自动门、食堂厨房设备、会议室升降系统等其他维保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7-2028年制水公司后勤设施、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7-2028年制水公司后勤设施、设备维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许可证等);

(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投标时须提供声明函);

(4)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服务供应商规范承诺书》;(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6年10月23日起至2026年10月27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的9:00~11:00、13:00~16:00时(北京时间),至提供以下资料完成现场报名(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本,售后不退):(1)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提供)或法人证书(事业或社团法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加盖公章;(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人身份证(如有授权)原件与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或有效期内的本人用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须将查询日期一并截取)加盖公章注①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②潜在投标人须保证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1、服务期限:自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共2年)。

本项目为一招二年项目,合同一年一签。

续签条件:此次招标结果有效期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项目招投标结果签订第一年度合同。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履约评价考核,通过考核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中标人未通过考核(履约评价低于85分),则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招标结果也不再有效。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内容发生实质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服务内容、技术标准、预算金额等),招标人有权决定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2、最高限价:投标人自报下浮率,下浮率不得为负。本项目维修费用限价为469.44万元/2年(234.72万元/年),其中制水公司限价402.44万元/2年(201.22万元/年),金山海川公司67万元/2年(33.5万元/年)。制水公司与金山海川公司合同分签。

份额分配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评定三家中标单位,按综合排名分别完成三个份额的承包服务。合同单价以中标单位最低价为准。

份额一(50%±3%):制水公司本部、泵站管理所、徐泾水厂、泰和水厂、闸北水厂、月浦水厂、罗泾水厂。全年累计结算额不超过117.2万元。份额二(30%±3%):杨树浦水厂、闵行水厂、金山海川公司。全年累计结算额不超过73.91万元。其中杨树浦水厂、闵行水厂全年累计结算额不超过40.41万元,金山海川公司全年不超过33.5万年,制水公司与金山海川公司合同分签。份额三(20%±3%):长桥水厂、南市水厂、设备检修所。全年累计结算额不超过43.61万

份额三(20%±3%):长桥水厂、南市水厂、设备检修所。全年累计结算额不超过43.61万元。

注:综合排名第一的中标单位对应制水公司本部、泵站管理所、徐泾水厂、泰和水厂、闸北水厂、月浦水厂、罗泾水厂;综合排名第二的中标单位对应杨树浦水厂、闵行水厂、金山海川公司;综合排名第三的中标单位对应长桥水厂、南市水厂、设备检修所。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