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湖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临时污水处理设施租赁及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A1-26450019)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通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台湖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临时污水处理设施租赁及运营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61.62万元,招标人为大运河(北京)水务 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台湖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临时污水处理设施租赁及运营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台湖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临时污水处理设施租赁及运营服务)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 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若投标人2026年以后成立,则需提供成立以来 的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不得 参与投标;参与投标的,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其他: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作为不

同主体参与投标,否则皆取消资格;

(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9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现况台湖镇可处理污水日规模为13000m,包含2012年建成投运设计规模 为10000m/d的台湖污水处理厂,以及2025年台湖镇政府采用租赁模式实施的设计处理规 模为3000m3/d的临时污水处理设施。随着区域发展及环保部门对水质的新要求,现状台湖 镇污水处理厂(含租赁污水处理设施)已满负荷运转,日污水量现已达1.54万m3/d。 目前台湖污水处理厂运行年限较长,存在设备、控制及安全运行缺陷,计划进行提标扩容改 造。为解决局部地区超量污水溢流问题,同时保障提标扩容期间产水不间断,本项目拟租赁 一套12000m/d临时污水处理设施与现行3000m/d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并行运行,临时污水 处理出水满足北京市地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表2中B 标准。此外,本项目产生的污泥由中标服务商运至河东污泥厂进行处置。

在运营(租赁)期结束后,服务商将租赁设备进行拆除并回收。

(2)建设地点:现状台湖污水处理厂西侧空地。

(3)运营(租赁)期:20个月(含新建临时处理设施2个月+运营期18个月)。

(4)服务范围:台湖镇中心区及周边村庄,不包含六环外村庄。

(5)招标内容:服务商负责12000m3/d临时污水处理设备的租赁和运营服务,并在运营

(租赁)期满拆除并回收污水处理设备。

2.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日9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