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秦岭北麓小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LZD-2026-06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
一、招标条件
本渭滨区秦岭北麓小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评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宝鸡市渭滨区渭河综合治理保护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渭滨区秦岭北麓小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渭滨区秦岭北麓小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渭滨区秦岭北麓小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评价)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如申报主体为2026年度内新设立,无法提供六个月缴税凭证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申报时点的全部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含新设主体),应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问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如申报主体为2026年度内新设立,无法提供六个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申报时点的全部缴存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含新设主体),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
(7)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8)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3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于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获取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宝鸡市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