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绿化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4-264XZ2QJ041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绿化提升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绿化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绿化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或独立签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 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 证明文件(复印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23、2024、2025 年度) 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 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 公章,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2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 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 1 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 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 的查询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 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近三年以来(2023年1月 1 日至今)满足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 合同复印件);

3.9其它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市 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 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 年10 月 31 日 10时00 分到2026年11月 06 日 19时00分

获取方式:本次招标公告邮箱,文件费:1000元。本项目为线下开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 月 23 日 11 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 23 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0634-264XZ2QJ0413

本招标项目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绿化提升建设项目由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 1073122.33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绿化提升建设项目。

2.2招标内容:厂区绿化,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3项目性质:工程。

2.4标包划分:1个。

2.5工期:58天。

2.6建设地点: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独 立签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 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 文件(复印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23、2024、2025 年度) 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 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 公章,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2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 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 1 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 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 的查询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 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近三年以来(2023年1月 1 日至今)满足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 合同复印件);

3.9其它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 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 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 10月 31 日至2026年 11 月 06 日,上午 10 时:00至下午 19 时:00(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可将资格条件所需资料发送至邮箱,文件费:1000 元。本项目为线下开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11月 23 日 11 时00分00秒。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须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